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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云港黨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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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做好連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層次人才 培養工程”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黨建網 發布日期:2023-05-06 17:58 瀏覽次數: 字號: [小] [中] [大]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加強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增選連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以下簡稱“521工程”)培養對象,現將增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選對象及條件

                    此次擬增選的培養對象及條件按照《連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實施辦法》(連人才〔2020〕6號)執行,要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要求:

                    1. 增選人數。此次擬增選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20名左右,第二層次培養對象100名左右,第三層次培養對象300名左右。

                    2. 選拔范圍。選拔對象主要為全職在全市各類組織(含駐連國家部省屬單位)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或從事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

                    3. 基本要求。培養對象人選年齡在55周歲以下,第一層次人選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第二層次人選應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第三層次人選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特別優秀者,以上條件可適當放寬。其中,第三層次中,45歲和35歲以下占比分別不低于80%和30%;第二層次中,50歲和35歲以下占比分別不低于80%和10%。增選的培養對象管理期為2023年至2025年。

                    4. 分類評價。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對科技、教育、醫療衛生、經營管理、技術技能、哲學社科和文化藝術等人才細化分類,按照細分類別特點,差別化設置評價要素、評價方式。推行代表作評價,主要以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為依據,每類最多列3項,并逐一作說明。

                    5. 特殊支持。長期在基層一線和艱苦遠郊地區從事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藝術、技術技能推廣等工作的人才以及疫情期間表現突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醫療衛生人才,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條件,加大愛崗敬業表現、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予以特殊支持。

                    二、增選程序

                    市第六期“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的增選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分為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評審、公示、確定等環節,具體如下:

                    1.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需認真填寫《連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申請書》(附件4),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往期“521工程”培養對象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考核的,不得申報。

                    2. 單位推薦。所在單位對申報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業績貢獻等作出評價,提出推薦意見并蓋章。推薦材料需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學術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駐連國家部省屬單位和市直單位推薦的培養對象人選,報相應市牽頭部門(附件1);其他單位推薦的培養對象按照歸屬,報相應縣區委(功能板塊黨工委)人才辦。

                    3. 初審。市有關牽頭部門和各縣區委(功能板塊黨工委)人才辦分別組織對培養對象人選進行專家評審,并從中擇優推薦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報送市委人才辦。

                    4. 復審。市委人才辦會同市人社局組織專業評審組對報送的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進行評審。對未確定為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但符合第三層次培養條件的人才,仍作為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人選。市有關牽頭部門和各縣區委(功能板塊黨工委)人才辦結合前期專家初審和市委人才辦復審結果,確定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人選,經牽頭部門黨組(黨委)和縣區(功能板塊)組織部門部務會研究同意后,報送市委人才辦備案。第一層次培養對象人選從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中擇優產生。

                    5. 公示和確定。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人選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一并向社會公示。根據公示結果,確定為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

                    三、有關要求

                    1. 各縣區(功能板塊)、市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把握標準,確保培養對象推薦人選質量。往期“521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推薦,同一層次培養對象培養期不超過兩期。

                    2. 申報材料的填報要認真、規范、完整。對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榮譽以及其他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行為的,終止選拔,并視情況進行追責處理。

                    3. 上報材料要求:

                    (1)第一、第二層次培養對象申請書、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科技項目合同或鑒定書、獲獎證書、成果推廣應用的證明等。

                    紙質材料的申請書一式兩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員分別裝袋,附件材料歸類整理,與申請書分開裝訂成冊)。

                    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申報材料由各縣區委(功能板塊黨工委)人才辦、市各牽頭部門留存。

                    (2)《連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5)一式兩份,同時報送Excel格式電子文檔至市委人才辦郵箱:lygzzbrcc@163.com。

                    (3)各縣區委(功能板塊黨工委)人才辦、市牽頭部門推薦選拔工作情況報告一份,需加蓋公章。

                    請市有關牽頭部門、各縣區(功能板塊)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經專家評審擇優推薦的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人選申報材料報市委人才辦,逾期不予受理;7月30日前把經牽頭部門黨組(黨委)和縣區(功能板塊)組織部門部務會研究同意后的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人選報市委人才辦備案。

                    相關材料可登陸連云港黨建網(http://www.1429011.com),從“通知公告”欄下載。

                    市委宣傳部,聯系人:趙東霞,電話:85803247,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市行政中心1023室;

                    市委政法委,聯系人:孫旭琛,電話:85825358,地址:海洲區蒼梧路36號市級機關東沿河路辦公區5號樓629室;

                    市教育局,聯系人:馬建國,電話:85822179,地址:海州區蒼梧路23號市教育局403室;

                    市科技局,聯系人:楊華林,電話:85802043,地址:海州區東鹽河路17號A座416室;

                    市工信局,聯系人:胡海邊,電話:85811733,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市行政中心B樓305室;

                    市司法局,聯系人:吉文獻,電話:85318019,地址:海州區蒼梧路36號振興學生公寓5號樓525室;

                    市財政局,聯系人:李沐書,電話:85520604,地址:海州區海連中路99號908室;

                    市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吳芳芳,電話:86090559,地址:海州區朝陽中路14號南樓305室;

                    市衛健委,聯系人:陳松,電話:85820163,地址:海州區花果山大道云曙路66號公共衛生中心1906室;

                    市國資委,聯系人:尹志剛,電話:80325310,地址:海州區蒼梧路36號振興學生公寓5號樓219室;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聯系人:舒石中,電話:85826796,地址:市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420室;

                    江蘇海洋大學,聯系人:甘紀華,電話:85895085,地址:海州區蒼梧路59號江蘇海洋大學人事處;

                    市委人才辦,聯系人:李志佳,電話:85804232,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市行政中心1126室。

                    附件:

                    1. 連云港市“521工程”牽頭部門及歸口單位

                    2. 連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推薦名額分配表

                    3. 連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推薦材料袋封面

                    4. 連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申請書

                    5. 連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


                      關于做好市第六期“521工程”培養對象增選工作的通知(1).doc



                    中共連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6日